宥勝遭重判!判決書揭「想脫罪、串證」騷擾被害人 法官怒:無悔悟之心
編輯:朱冠宇 | 2024-05-30 20:10
宥勝被判刑8個月。(圖/劉耿豪攝)
藝人宥勝涉嫌襲胸、強吻女員工,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宣判8個月有期徒刑。日前曝光的判決書指出,宥勝為了脫罪多次騷擾被害人,要求受害者向法官供稱應判自己無罪,遭法官狠批「無悔悟之心」。
判決書顯示,宥勝於開庭前的今年2月間,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聯繫被害人:「在看到XX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
宥勝續指,如果受害者同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希望對方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訊息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並在最後署名「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
宥勝在對方無意接觸後,隔月6日再透過友人LINE致歉,表示明白受害者不願再跟他接觸與有瓜葛,卻指自己請教律師「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後,被建議「要向妳解釋一下,直接告知我們律師在法庭上會提出的問題,讓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並附上其律師提供的問答建議,「如果妳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
宥勝坦承,「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如果他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對他與家人的打擊會很大,「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接著再提供另份其律師的建議。
「3/26開庭前,我們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份和解書」,宥勝表示,和解書是要讓法官提前知道開庭當天雙方不想針鋒相對,「和解書是制式版本(所以有講到錢),並且因簡短而有很多法律用語,所以如果有哪裡不懂或是想要修改都可以。雖然和解書只是法官參考的眾多資料之一,但這會有助於開庭氣氛與加速審判,在此提供給妳參考」。
最後,宥勝續傳「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建議法官判無罪之和解書電子檔案」,並因前述騷擾行為、要求串證,並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及傷害,法官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無法給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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