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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被兄弟硬上 他硬塞2萬元想私了:不想失去多年好友

女子遭男友多年好友性侵。(示意圖/Pixabay)

南投縣一名柯姓男子2023年到好友租屋處拜訪,卻在飲酒後當著好友面,向對方的女友小美(化名)伸出狼爪,還出錢叫好友跑腿趁機性侵。好友得知女友遭侵害後,不僅要求女方可憐柯男,甚至要女友收下2萬元和解、不要報警。南投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柯男4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柯男去年5月3日下午到好友與其女友的雅房飲酒,期間對小美上下其手遭女方推開,未料柯男之後藉故出錢請好友買檳榔,等好友出門,再把小美壓制在床性侵得逞。小美事後打113求助,全案進入司法。

柯男辯稱,當時喝醉把小美當成好友,因此開玩笑把女方外褲脫掉,且脫下後有發現認錯人道歉,沒有性侵小美。小美則稱,自己只與柯男見過4次面,知道對方是男友的朋友。案發當天柯男坐她旁邊,稱讚她漂亮卻要摸胸、脫褲,她推開拒絕後,柯男趁男友買檳榔性侵她;之後逮到機會衝到隔壁敲門求助,柯男追出阻止,她再逃回房並將柯男鎖在門外,之後柯男就逃走。

小美表示,過1小時才回來的男友,得知此事後要她別把事鬧大,要她可憐柯男、不要提告、不想見到朋友被關,自己因此沒去驗傷,但有打113求助報警;柯男隔天有登門下跪道歉,並透過男友給2萬元賠償,男友一直要她收下,但她沒有。

男友則稱,他和柯男15歲就認識,與小美則是2019年10月認識,認識隔幾天就同居。他證實柯男當天有碰觸小美身體,並指買完檳榔後找媽媽聊天,回家時柯男已離開、小美邊講電話邊哭。男友表示,會希望和解是因柯男案發時精神非常不好、事後有悔意,他邀柯男喝酒也有責任。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小美的113通訊報案紀錄與供詞一致,並有哭泣、情緒不穩,雖無法證明柯男知道小美有輕度身心障礙,但性侵犯行屬實,案後雖賠償2萬元但沒取得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個月。可上訴。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