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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莊春仁生物科技」涉嫌製造偽藥 中醫藥司:數量及流向不便透露

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近日爆出因在食品廠生產中藥,涉嫌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圖/翻攝畫面Google Map)

台南的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近日爆出因在食品廠生產中藥,涉嫌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對此,法務部也已介入調查,然而具體生產了多少偽藥以及流向哪些縣市,中醫藥司表示,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便透露。

據了解,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至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下稱莊春仁公司)執行查核,查核結果莊春仁公司於非核准生產區域生產領有中藥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該公司疑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已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中。衛生福利部依查核情形判定前述製造藥品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第57條第2項規定,又依同法第80條規定回收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藥事法規定辦理。

衛福部指出,本案預計下架回收品共計12項,包括桂附地黃丸(P202301)、人參固泉丸(桑螵蛸散 P272301)、利膽保肝丸(柴胡清肝散 P602401)、紫雲膏(O032401)、血康能清血丸(大柴胡湯加味 P412401)、六味地黃散(S702401)、加味還少丸(P082302)、梔子散(JS082401)、黃芩散(JS122401)、金鎖固精丸(P342401)、砂仁散(JS072401)、斑龍丸(P132401)。

對此,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中醫藥司科長施惠娟表示,此案已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偽藥的具體生產量和流向已提交檢調,但由於調查尚未結束,不便對外公開。中藥商全聯會名譽理事長馬逸才也指出,藥品必須在符合規定的製藥廠製造,否則即被視為偽藥。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媒宣主委陳潮宗表示,莊春仁生物科技在中醫界不算知名品牌,從下架的產品清單來看,有些產品是民眾常用的,可能會透過電台、購物台或藥妝店取得。

衛生福利部也呼籲民眾,若有購買者請勿服用該藥品,如服用後有身體不適,請迅速就醫。另對所購買或服用藥物是否為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疑慮,可上本部中醫藥司網頁「中藥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即可查詢是否為合法查驗登記之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