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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10萬包庇業者濫倒廢土 前派出所長判9年10月

前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長蔡明和收賄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9年10月。(圖/報系資料照)

前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長蔡明和收業者10萬元賄款,對違法傾倒廢土視而不見,台灣高等法院13日依收賄罪將蔡男判刑9年10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沒收。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周姓小隊長,涉嫌在有女陪侍的KTV等多家店「插乾股」、圍事,基隆地方法院裁定周小隊長、劉姓偵查佐及4名業者均羈押禁見。基市警局則將周、劉記2大過免職。

謝姓土方業者將營建工程廢棄物傾倒在農地,為了避免被取締,2014年9月12日,謝與掮客先和蔡明和商議公關費事宜,蔡要求每輛砂石車500元、傾倒200輛共10萬元,然後謝由中間人進所長辦公室,將10萬元親自交給蔡明和,農地遭謝傾倒廢棄物,未遭派出所查處取締。

高院更二審認定,蔡男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但考量案件繫屬超過8年仍未判決確定,依《速審法》減輕其刑,判刑9年10月,可上訴。

此外,基隆檢調2年前接獲檢舉,愛一路某KTV業者在店內違法招募越籍女子從事女陪侍,還提供性服務,而與業者熟識的周小隊長非但沒有查緝,還涉嫌插乾股圍事,甚至以刑警名義阻止黑道收保護費。

基檢蒐證後於11日由檢察官陳淑玲指揮搜索並傳喚周小隊長、劉員及相關業者、證人等多達60人,最後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聲押周、劉及4名業者,基隆地院昨裁定均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