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域執法新規15日上路 外交部憂商、漁船恐受脅迫
記者:黃摯恩 | 2024-06-15 10:48
陸海警將依據「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明定在其認定的管轄海域,可登檢扣押涉嫌違反其出入境管理規定的外國籍船舶與人員。(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中國大陸15日起將實施依據2021年《海警法》制定的「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明定中國海警機構在其認定的管轄海域,可登檢扣押涉嫌違反其出入境管理規定的外國籍船舶與人員。
外交部表示,此舉不僅升高區域緊張情勢,更將衝擊國際商、漁船舶航行安全,該部會將密切關注事態後續發展,並嚴正譴責中國政府未遵守相關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範,片面逕行宣布執行此項措施,破壞區域和平穩定。
外交部指出,中國近來頻以維護海上秩序、提升海洋治理為由,對周邊國家遂行軍事恫嚇及灰色地帶脅迫,已嚴重影響區域和平穩定與繁榮。相關部會針對中國海警第3號令的相關措施,確保外國籍船舶與人員安全通過中華民國所管轄海域,並將持續與區域友盟及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妥善應處此一事件可能帶來的衝擊,以維護區域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海巡署表示將持續與國防部合作,共同嚴密監控週邊海域情勢及中國船艦動態,並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海岸巡防法》所賦予的海域管轄權,採取「先期部署、預置兵力、彈性運用」原則,適切規劃海巡艦艇勤務,落實海域執法並強化護漁任務,堅決捍衛漁民作業安全及確保航運權益,捍衛國家主權。
海巡署強調,中國此舉不僅對區域和平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也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和譴責;未來針對中國單方面舉措肇生海域各項突發狀況,均已完成應處計畫及強化對應能量,依整體海域情勢發展機動應處,再次呼籲中國勿藉故合理化單方面破壞區域和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