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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治平母喪11天竟死不認屍 警曝後事全卡恐成「有名無主」遺體

唐治平媽媽被發現陳屍社區頂樓,但唐治平始終否認遺體是自己的媽媽。(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唐治平73歲母親近期遭爆於淡水區住家頂樓輕生,距離案發已過去整整11天,不過唐治平卻仍拒絕領取死亡證明,他認為母親只是前往朋友家,並稱「失蹤1、2週才有問題」,導致整起案件陷入停滯。唐母恐成為「有名無主」遺體,據警方表示,預計於7月13日、公告期滿後交由殯葬處處理後續事宜。

根據《中時新聞網》引述警方說法,唐治平喪母後距離事發已經過去11天,但唐仍堅持目前只是離家出走,並不承認死者是母親,導致整起案件成為羅生門,而遺體至今仍於板橋殯儀館。

按流程,應於相驗隔天(14日)將遺體性別、年齡、特徵、衣著、遺留物等訊息通報並申請認領,經政府機關公告25天後,再由家屬領回。據了解,唐治平若最後仍拒不認屍,唐母恐成為「有名無主」遺體,其母遺體最快將在7月13日以「有名無主」遺體的方式,並由殯葬處協助進行處置,公告之後待業者進行火化等後事處理。

回顧這起事件經過,唐治平媽媽3日被住戶發現陳屍在淡水社區頂樓,已明顯死亡;而唐治平接獲母親過世消息時,疑似情緒不穩、精神紊亂,呈現爛醉狀態,製作筆錄時還文不對題,甚至喊「她不是我媽」。

唐治平5日現身士林地檢署,去詢問對死因有無疑義 並拿新版的相驗屍體證明書,但他從遺體和身形判斷,仍不承認遺體為其母親,更透露不排除報案失蹤,警方透過親屬指認、監視器畫面、社區鄰居以及死者證件確認頂樓的遺體為唐母,唐治平卻仍堅持不認屍。

由於遺體須由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姐妹等三等親才能領回,倘若唐治平遲遲不承認,恐害唐母成為「有名無主屍」。礙於唐治平始終拒領死亡證明,士檢決定將遺體暫放新北市立殯儀館冰存,不排除強制採取檢體進行DNA比對,確認親子關係後要唐領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