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地封印2/地方政府喊放寬代金使用 專家籲先改羞辱式競標規定
記者:顏瑋辰 | 2024-06-25 06:00
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莫不期待有天自己的公保地,能因重劃獲得徵收, 一來解套封印多年的問題,二來有望比照市價獲得補償。圖為台中市第15期大里杙市地重劃區土地分配草案說明會。(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全台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多達2.3萬公頃,相當於900座大安森林公園面積,其中台中市以高達1,539公頃私有土地未徵收居冠,新北與台北也有各800多公頃尚未徵收,挨批處理牛步。
政府為解決收購經費不足與容積移轉的問題,推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制度,即建商向政府繳費買容積,政府再拿這筆錢向公保地主收購土地。弔詭的是,而今專款專用的容積代金財庫盆滿缽滿,卻無法有效運用。例如台中市政府容積代金財庫高達新台幣249億元,2022年度卻只編列了80億左右用於徵收;同樣地,新北市政府容積代金也多達225億元,2023年度僅花了17億元用於徵收,令人費解。
對此,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這筆錢各縣市政府用途彈性不足,解套方向有二:首先,《都市計畫法》規定,所有容積代金,若要啟動公保地徵收,必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以新北市來說,高達47個都市計畫區,並非每個都有公保地需求,早期收的容積代金,現在派不上用場,呼籲中央修法鬆綁。
其次,其實都市發展除了徵收用地外,還有綠化、交通、汙水下水道等公設費用,如能修法開放,放寬容積代金用在都市計畫區各項基礎建設,除了增加執行率,也能優化生活環境。
公共設施保留地代辦業者郭紘均則指出,政府以容積代金收購公保地,需由地主參與標售,往往會導致降價競標,這其實是「羞辱」地主,因為幾乎不會有地主願意賤價賣地,政府再來把執行率不彰原因推卸出去,很不公平。
郭紘均說,各地政府不願積極處理公保地,原因有三:首先,市府人力有限,加上許多建設都需經費,公保地議題長期被忽視,地方政府當然不會積極處理;第二,公保地被指定「未來」用途,但現況地主仍可依照原始之用,並沒有迫切性;最後,一旦政府收回開闢道路等公設後,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進行維修,動不動也會因使用率低挨批效益不彰,導致政府卻步。
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在政府行政怠惰、未積極處理公保地的狀況下,衍生亂象和套利空間,對部分資訊力較弱的地主很不公平。蔡岳臻舉例,近期曾聽聞來自大城市的公司,到嘉義縣山區收購高達200多坪、公告地價破550萬新台幣的道路用地。但在地居民純樸,在公司人員一再稱「放著也很難換到錢」的話術之下,以不到30萬元整筆賣出。
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也批,各地方政府覬覦容積代金財庫已久,老想把代金挪作他用,卻不願有效處理眼前專款專用困境,與立法意旨相悖「簡直亂來」。
台中市政府境內居有全台之冠的大量未徵收私有公保地,中市府都發局回應,台中市共劃分18處主要計畫區,部分主要計畫區限於市場因素,容積移轉及折繳代金移入方式的案件較少,導致該地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較少,實在是非戰之罪。
都發局也說,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刻正進行修法程序中。希望授權地方政府妥適用運用容積代金,得於全市都市計畫區統籌運用並得支應工程費,以完善公共設施,促進城市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