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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實施細節9月上路 張麗善轟封印雲林成就他人

雲林縣長張麗善24日強調,中央還沒說清楚之前,《國土計畫法》不可貿然上路。(圖/報系資料庫)

雲林縣長張麗善24日表示,《國土計畫法》中,土地歸類為農一、農二差別究竟為何,內政部應該向民眾說清楚,中央不能避重就輕、粉飾太平,若中央還講不清楚,就應該暫緩上路。

《國土計畫法》2025年就要上路,雲林縣被畫設為優良農地(農一)面積全國最多,引起地方反彈並提出諸多疑慮。內政部官員24日下鄉舉辦說明會,強調農一、多元農業發展區(農二)既有合法使用權益不受影響,相關細節9月會出爐。

對此,古坑鄉長林慧如當場質疑,國土計畫大筆一揮,有人變成暴發戶,卻有人變成永久農奴,變相偷走人民的財產。

林慧如拿出資料分析,古坑鄉面積16,600公頃中,過半8,842公頃被畫為農業發展區,另外7千多公頃被畫為國土保育區。結果可以開發的土地面積只有409公頃,根本封印古坑。

林慧如說,依據雲林縣農業產值,農民每月平均收入是新台幣1.9萬元,其實是中低收入戶,國家犧牲農業太久了,只有對農民才敢這樣予取予求。她痛批,國土計畫讓人民的財產被政府偷走了,也限制了雲林土地的可能,卻肥了別人的土地。

對此,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強調,國土計畫後與現行規定一致,並無影響既有權益,且有通盤檢討機制,重大建設推動仍可依縣市所需,由縣府適當調整分區後提報,包括既有合法建物都可維持原來使用。此外農製儲銷設施無須再辦理用地變更,土地使用變更則由政府包辦,由政策資源保障來挹注農業。

農業部永續司長莊老達則說,農業部最慢9月底會推出完整相關辦法,無論是農一、農二權益,還是農舍、罰則、管制,都不會讓現有農戶受到影響,而且農一地主甚至會會享受到更好的農業資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