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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13歲男童「虐殺姦屍」鄰居8歲女童 家屬痛心:至今未獲道歉

案發地點。(圖/紅星新聞)

甘肅定西通渭縣某村一名年僅8歲的女童小花(化名)於2022年9月25日遭案發時年齡為13歲7個月的鄰居小朗(化名)殺害。據小花的父親表示,小花遇害後,其遺體還被兇手侵犯,且多處被用刀劃刺,手段十分慘忍。此案件於26日開庭,小花的父親說,小朗被羈押至今絲毫沒有悔罪,且對方一家至今尚未向他道歉、賠償、獲取諒解。

據星島頭條報導,2022年9月25日,年僅8歲的女童小花(化名)遇害,嫌犯為案發時年齡為13歲7個月的鄰居家男孩小朗。據小花的父親龔某某起訴稱,小朗提前準備犯罪工具,將小花騙至荒地中殘忍殺害,又對屍體進行劃刺、侮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也給受害人家屬造成了極為嚴重的精神創傷。

案發後小花父親從相關管道了解,小朗被母親打罵後,產生仇恨、殺女性洩氣的犯罪動機,小朗預謀殺人對象有自己媽媽以及成績好的同學等人,但最終將目標鎖定小花。小花的父親表示,小朗羈押至今,對自己所犯錯誤持無所謂的態度,絲毫沒有悔罪,心理極不健康,存在較大的危害性,故應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依法追究其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從重處罰,建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龔某某在起訴書中亦稱,小朗父母對兒子疏於管教,導致小朗殘殺小花,至今未向小花家屬道歉、賠償,獲取諒解。6月25日,龔某某表示,自己是單親父親,小花是獨生女,他長期在外打工,小花就在老家由爺爺奶奶帶著,小花遇害後,爺爺備受打擊,消瘦到皮包骨,奶奶的精神疾病也加重了,生活難以自理。案發後,小朗的父母帶著小兒子離開了村子,「我現在就想給孩子討個公道,必須嚴懲兇手」。

而本案為刑事責任年齡下修後,經最高檢核准追訴的一宗被告在犯案時已滿12歲未滿14歲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屬指,2023年12月21日,最高檢核准同意追訴被告小朗的刑事責任,隔年2月4日,小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甘肅省通渭縣檢察院向通渭縣法院提起公訴,3月20日,該案改由定西市中院審理,6月26日下午,本案由定西中院組成合議庭在隴西縣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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