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例!陸女將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 依「無照駕駛」遭移送
編輯:吳家瑋 | 2024-06-27 20:34
在日本,一位中國留學生因為把電動行李箱騎上大阪街頭,在6月26日遭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函送檢調機關。(圖/翻攝YT/めざまし8チャンネル)
近期,可以載人移動的電動行李箱在各處風行,有不少觀光客會拉著電動行李箱出國,自在移動。不過在近日在日本大阪,一位30多歲的中國留學生因為把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因此被執勤的員警攔查,並在6月26日遭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函送檢調機關。日本警方稱,這是日本首次對這類事件進行逮捕行為,因為這種行李箱在法律上應該與輕型機車享有相同的待遇。
日本警方表示,2024年3月,大阪街頭有一名中國女子因在人行道上「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26日將這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的女子,依法函送檢調機關,這被視為是日本對於「電動行李箱」的首次打擊行動。
據《NHK》報道,這名年約30歲左右的中國女子,今年3月在日本大阪市的行人路上因「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報導指出,該名女子所乘坐的電動行李箱最高時速達一小時13公里,可以在無踏板等操作情況下,僅依靠電動馬達運行。
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這類設備被歸類為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動自行車,必須申請牌照才能上路,並且駕駛人須持有駕照才能上路。
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第117條之2的規定,無照駕駛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50萬日圓(約合新台幣13萬)以下的罰款。若發生交通事故,最低可處以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日本的《交通違反通告制度》還規定,肇事者若為無照駕駛,一律以刑事案件處理。
另外,由於電動行李箱未設有煞車及方向燈、頭燈等裝置,依照日本《道路運輸車輛法》規定,不得在當地的公共路段上行駛。
日本電動行李箱銷售負責人解釋,目前在日本國內使用並不普遍,大多是外國人攜帶外國製的電動行李箱近來國內使用。
涉及此事件的中國女子目前正在日本留學,她否認日本警方的指控並供稱:「不知道電動行李箱被歸類為車輛,也不知道是需要持有車牌才能夠行駛的交通工具」。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中國,這類電動行李箱也不被允許騎上一般道路,2023年底才有一名上海女子因為騎電動行李箱上班被上海交警攔下開罰。除了可以在機場內騎行之外,部分地鐵站僅允許將行李箱帶入車站,但禁止在站內騎行。
根據《央廣網》報導,中國交通警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輪鞋斗滑行工具,而電動行李箱亦屬於此類滑行工具。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觸犯上述法條者將處以警告或者人民幣5元(約新台幣23元)以上、50元(約新台幣230元)以下罰款。
此外,據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說法,此項商品應該屬於「個人行動器具」,換言之,能否騎上道路交由各縣市自行決定,而全台目前尚未有縣市開放上路,因此民眾若是騎上道路、騎樓,就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且不只電動行李箱,街頭常見的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也通通適用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