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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手牽傘!台北男雨天「超商偷走傘」挨告 竊盜判決出爐

周男雨天竊走超商傘架上的雨傘遭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判決處拘役10日。(圖/翻攝畫面)

臺北市1名周姓男子2024年1月間,行經超商時,因正逢大雨,竟擅自拿走林姓男子放在超商傘架上的雨傘,遭到林男提告,事後檢方起訴,因犯行被依法判處拘役10日,可上訴,周男此舉得不償失。

判決指出,周男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時34分,路過台北巿中正區衡陽路77號1樓的全家便利商店新衡陽店前,因當時下起大雨,他未攜帶雨具,看見超商傘架有傘,便順手竊走逃離現場,但傘的主人是正在超商內使用自動提款機的林男,林男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後,檢察官向周男起訴,並聲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周男犯行違反《刑法》竊盜罪,法官審酌其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及犯罪後態度,再加上他已與林男和解,談妥賠償損害等,依法判處他拘役1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