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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車禍亡 死後抽血酒測0.54「改驗眼球液」大逆轉!高大成揭原因

台中市今年3月發生1起死亡車禍,1輛民間救護車與騎機車的施姓男大生發生碰撞,導致騎士頭部重創不治。(圖/警方提供)

台中市今年3月發生1起死亡車禍,1輛民間救護車與騎機車的施姓男大生發生碰撞,導致騎士頭部重創不治。經抽血檢驗,男大生酒測值達0.54mg/l,遭警方判定酒駕。不過,施母堅信兒子不可能酒駕,申請抽取眼球液複驗,結果顯示男大生體內無酒精反應,全案大逆轉,引發外界議論。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揭開原因。

據了解,63歲的黃姓駕駛今年3月間駕駛救護車載運病患,行經台中市北區崇德路、太原路時,和騎機車的22歲施男發生碰撞,導致後者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經抽血檢驗,男大生被驗出體內酒精濃度每公升0.54毫克;施母堅稱兒子不可能酒駕,檢方指示法醫抽取眼球液複驗,發現組織液內無酒精反應。

《ETtoday新聞雲》報導,高大成認為,外界質疑是否拿錯檢體或檢體有問題,但兩者都不可能發生,而人死亡後半小時至1小時間,會因體內細菌繁殖產生酒精反應,例如白色念珠菌、大桿菌、酵母菌、克雷白桿菌等,即便死者生前未飲酒,也可能測出0.5至1 mg/l酒測值,過往也有類似案例。

高大成進一步說明,因為眼球沒有細菌,不會進行無氧代謝,所以抽取眼球液的檢驗結果最準確,至於透過抽血檢驗酒精濃度的做法,只有在人還活著時進行才可行,若死後才抽血驗酒精濃度,結果很可能和事實不符。另外,高大成也提到,男大生母親申請複驗抽取眼球液,代表她非常用心,令人感到欽佩。

警方初步調查,施男當天騎乘機車沿太原路三段直行,黃男則駕駛民間救護車沿崇德路一段、由進化北路往漢口路方向直行,期間鳴警報器並開啟警示燈,要將醫院治療完畢之傷患載回住處,未料在路口發生車禍,目前全案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