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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笑」步出法院 桃園地院揭鄭文燦交保原因…證實他收500萬再歸還

鄭文燦笑著離開桃園地院。(圖/報系資料照)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驚爆涉貪,今(6日)遭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鄭文燦獲交保後燦笑上車離開;桃園地院也於稍早說明裁定交保原因。

鄭文燦疑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並收賄,該工業區東側農業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其中24.89公頃作農業用地。但該區旁另筆9.5公頃土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在因農地依法未能納入案後,賄賂鄭文燦強行闖關,儘管賄款最終因內政部退案而退回,但關鍵金流已被掌握。

鄭文燦下午步出桃園地院,面對媒體包圍僅露出燦笑不發一語,並隨即上車離開。桃園地院透過新聞稿證實,鄭文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2018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法官認為無法證明該筆為犯罪所得,加上另4名涉案被告遭收押,故駁回檢方聲押鄭文燦,裁定500萬元交保。

另外,鄭文燦雖否認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但有相關供述、非供述證據資料,該部分犯嫌重大,再者與鄭文燦熟識廖姓人士、重劃會廖姓人士等4人已羈押禁見,楊姓地主高齡近90歲,經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等;且案發時間距今7年,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之必要。

桃院表示,再考量楊姓地主具保金額,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