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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扁小子黃琪詐孫鵬、狄鶯22萬 二審否認犯罪:是收代墊款

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回國也要接受調查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卻「灌水」詐騙(圖/報資料照片)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回國也要接受調查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卻「灌水」詐騙30萬元,遭起訴,一審將郭及黃各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6月,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郭、黃否認犯罪。

黃琪辯稱狄鶯當時匯給他的款項是收代墊款、 否認詐騙,郭上維則是說,黃琪是他的實習助理,因為黃跟當事人有較緊密的關係,所以才請幫忙處理,他是領有執照的律師,所有案件都是他親自處理。

檢方起訴指控,黃得悉孫鵬、狄鶯因兒子孫安佐在美國涉有槍砲案件,竟利用2人不熟悉法律而有法律服務需求之困境,佯以「宋學仁」及秘書「AMANDA」,向孫鵬、林佳璇詐稱:宋學仁很關心本案,如至美國有需求可以聯絡幫忙、亦可介紹律師協助孫安佐在台訴訟。

孫鵬夫妻誤信,依黃照岡介紹而與不知情且無詐欺犯意之郭上維律師締結委任契約,由郭上維律師為孫安佐聲請提審及擔任偵查程序之選任辯護人,黃照岡亦向孫鵬夫妻詐稱需要美國訴訟文書翻譯費、律師費等款項,詐得共30萬8405元,扣除已交付郭8萬元後,尚餘款項22萬84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