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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交保才沒了 民進黨廉政會預告下重手!最重處分曝光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圖/黃耀徵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檢方就桃園地院對鄭文燦500萬元交保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今(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而屋漏偏逢連夜雨,民進黨廉政會全體委員今晚於會議中一致同意,鄭文燦若遭裁定羈押,將對其停權3年,若有更嚴重情節,會再調查處更嚴厲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依其「廉政條例」,對鄭文燦涉貪一事立案,並指未來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有鄭文燦涉不法而被裁定羈押情事,將對鄭文燦處停權3年處分,如有更嚴重情節,會依條例規定調查、進行更嚴厲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證實,鄭文燦若被羈押將被立刻停權;一審有罪可能依條例處以除名處分,如無罪則撤銷停權3年。邱駿彥表示,廉政會認為擔任的公職愈高,就必須給予更高要求,另鄭文燦辯護律師游琦俊也是廉政委員,但已自行申請迴避。

邱駿彥也指,鄭文燦如果沒被聲押,廉政會亦會調查並請鄭說明,照法定程序走,民進黨的「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與〈貪汙治罪條例〉所要求的要件都是吻合的,因此就算鄭文燦獲判無罪,廉政會也可能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