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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鄭戰」還未停?凌濤指檢方可續抗告直到鄭文燦被押為止

凌濤說,鄭文燦再度交保後,據他所知,檢方對於桃院的再交保決定「仍可以抗告」,鄭文燦二度逃過被羈押的命運,但是否確定就不會被押,仍有待觀察。(圖/翻攝自臉書)

桃園市議員凌濤今天表示,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遭檢方兩度聲請羈押,交保金也從500萬一路拉高到1200萬,此舉恐凸顯鄭涉嫌重大,法院才希望透過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

因檢方在得知法院二度判決鄭交保後,再度當庭提出抗告,外界也好奇,檢方連兩度要求聲押鄭都未果「還能再抗告嗎」?

對此,凌濤今天接受中天電視訪問時透露,他詢問桃園地院的相關人員,得到的訊息應該不是外界所指「檢方不得再抗告要求聲押鄭文燦」,而是對於高院交付地院的裁定不能抗告。他說,檢方對於桃院的再交保決定「還是可以抗告」,顯示鄭文燦二度逃過被羈押的命運,但是否就能確定閃過被押命運,仍有待後續觀察。

凌濤昨日公開揭露鄭文燦還另涉及三案,不只華亞農地案,他說,鄭身為剛卸任的海基會董事長,真的有必要對外說清楚,鄭其實可以出面大聲喊冤,但是他看見的是鄭文燦超級會躲,也不願親自對外說明。

凌濤說,對比鄭文燦上次離開桃園時滿臉「燦笑」,這次則是「神色凝重步入法庭」,據他所瞭解,檢方仍可持續向桃院提出抗告,但若檢方仍認為以鄭文燦雄厚的政商實力,在外面多待一分鐘,都有串證的高度疑慮,當然可以再提抗告「直到羈押鄭文燦為止」。

他指出,民進黨廉政會昨晚對鄭文燦的處置,其實已經對鄭下了「重手」,其中的貓膩是,不論是鄭被羈押,或者因一審有罪被停權,都是停權三年,外界好奇為何是三年?他說,因為三年剛好讓鄭文燦不能選2026雙北市長,三年期滿後也來不及角逐2028綠營總統初選,形同賴清德總統已斷了鄭文燦要在政壇再起的兩支虎牙。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結果後來出爐,法院仍裁定12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