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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警值班遭撞死「非因公殉職」?撫恤金少726萬 警政署回應了

基隆警值班遭撞死。(圖/黃鵬杰攝)

新北市貢寮區1名34歲簡姓男子今年2月29日駕駛竊來的貨車,一路奔襲30公里,先在台62線追撞1名劉姓巡路員,造成對方摔落邊坡慘死,接著撞進基隆第三警分局八堵分駐所,導致24歲值班員警蘇昱鴻當場殉職。沒想到,如今傳出警政署認為蘇員不符「因公殉職」標準,僅能算因公死亡,兩者撫恤金天差地遠,引發外界議論。

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因公殉職」的撫恤金以最高本俸4萬6000元計算,給予240個月,共1104萬元;「因公死亡」則以本俸2萬1000元計算、給予180個月,共378萬元,兩者相差726萬元。另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若員警因公死亡,遺族可領到600萬元慰問金;因公殉職則是1200萬元至1400萬元。

對此,警政署說明,本案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至於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經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基隆市警局於6月再次函報,目前警政署正在蒐集各相關單位意見,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開會審議,尚未定案。

新北市貢寮區1名34歲簡姓男子駕駛竊來的貨車撞進基隆第三警分局八堵分駐所。(圖/黃鵬杰攝)

回顧案發經過,簡男平時精神狀況不穩,多次出現幻聽、幻覺和自言自語等狀況,農曆年前有看醫生並服用藥物,但今年2月底突然發病,大叫一聲後僅著內褲衝出家門。簡男離家後,竟竊取停在澳底漁港的1輛貨車,接著一路開往基隆市,最後撞進八堵分駐所,導致蘇姓員警當場斃命;另名女警則僥倖生還。

簡男犯案後逃逸,逃亡約1.3公里後遭台鐵4248次區間車撞上,當場死亡。不僅如此,簡男開著偷來的小貨車一路撞進派出所前,還在台62線萬瑞快速道路西向16K處,撞上騎重機執行巡邏勤務的劉姓巡路員,造成劉男墜落邊坡,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