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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骨刺復健害不舉 法官查:早就有泌尿系統障礙
記者:陳柔瑜 | 2020-02-01 12:54
曹男懷疑治療師不當操作導致不舉,法官勘驗其就醫紀錄,卻發現他早就患有泌尿系統障礙。(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曹姓男子因患有腰椎骨刺而告到永和復健科診所治療,他卻認為2017年8月時,胡姓女治療師操作機器不當,使他出現手腳麻木、頭暈等症狀,並吃止痛消炎藥改善,長期服藥則導致不舉,憤而向診所和胡女求償50萬元,但新北地院調查發現,曹男早在2013年就被診斷泌尿系統障礙,判決敗訴。
據了解,曹男從2016年始到該診所進行微波治療,2017年8月間,他認為胡女將微波開太強,進而導致頭暈、站立不穩、腰痛等症狀,只好到其他醫院拿止痛藥,更懷疑自己長期服藥造成勃起障礙,向胡女和診所求償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但院方表示,診所使用微波治療儀時,劑量均控制在50瓦特之下,從未有曹男所稱「開太強」的情況,曹男當時反應身體不適,胡女也有向下調整微波劑量,並告知若仍然不舒服,建議中斷微波治療,但曹男此後仍持續求診,在該院治療約8個月。
法官勘驗曹男就醫紀錄,發現他2013年就被診斷出「慢性前列腺炎」,早就患有泌尿系統障礙,無法認定不舉與治療師操作有關,因而判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