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男渾身酒氣穿「副署長」背心遭撞昏迷 移民署發聲了
記者:林冠吟 | 2024-07-16 15:45
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16日凌晨發生行人違規遭撞車禍,被撞的男子身上還穿著印有移民署字樣的背心,後續被證實為假冒。(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16日凌晨發生一起行人違規遭撞飛車禍,警消獲報緊急到場後,發現被撞的方姓男子身上穿著一件印有「移民署」字樣的背心,背心前還繡有自己的名字,並寫上副署長的職稱,一度讓警方以為撞到大人物,孰料緊急通報後發現方男根本不是移民署副署長,也不是相關職員。移民署也對此回應了。
初步了解,59歲的方姓男子16日凌晨穿著印有移民署字樣的背心,行走在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卻因為遵守號誌而遭到橫向行駛而來的自小客車迎面撞飛,方男被撞後當場倒地昏迷,而小客車的擋風玻璃也因強大撞擊力道碎成蜘蛛網狀。
警消獲報到場後,發現方男渾身散發濃濃酒味,且身上的背心還印有移民署副署長之字樣,以為撞到大人物,緊急通報移民署後,卻發現方男根本不是移民署副署長。移民署則對此回應表示,方男並非移民署職員,且其身穿之背心也非移民署公發的制式背心,任何公然冒用移民署服飾或徽章,甚至冒充移民署人員行使職權者,均屬違法行為,移民署將積極配合警方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據悉,被撞的方姓男子也不是第一次冒充政府人員,其也曾冒充前副總統呂秀蓮辦公室人員,呂秀蓮對此還曾嚴正對外澄清過。
移民署表示,公務員之服飾或徽章代表著政府機構的公信力,在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的公眾場所冒用公務員服飾或徽章,依刑法第159條規定,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金;若是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依刑法第158條第1項規定,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移民署呼籲,民眾切勿使用公務員相關服飾或徽章假冒公務人員,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