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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都市土地雜草叢生 台東環保局開罰地主

台東縣環保局表示,都市計畫區內閒置土地管理不當輔導未改善者,縣府會確實開罰。(圖/宋岱融 攝)

台東縣政府環保局表示,2023年已經公告,在實施「都市計畫區」內的縣內閒置土地與道路,只要雜草長度超過60公分,會對所有人與道路管理人開罰,目前已舉發14件違規,累積達新台幣22,800元罰鍰。

台東縣政府2023年公告,在實施都市計畫區內的閒置公私有閒置土地、道路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將裁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公告一出,不少地主與道路管理人以為只是口號做做樣子,直到陸續接到約1,200元的行政裁罰,才驚覺事態嚴重。

環保局稽查科長林士銘表示,此案稽查重點在公告規定都市計畫區內閒置公私有閒置土地,只要道路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就會裁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他說,稽查時人員都會帶尺丈量並錄影存證,其實也會先通知土地所有人或道路管理人限期改善,未改善才開單舉發,並非一開始就大刀揮向地主,但若遲未處理,可以連續開罰。

林士銘強調,雜草未整理者,本就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緩,2024年上半年,台東縣環保局已受理民眾陳情及主動稽巡查該類案件並通知限期改善計129件,其中負管理責任者,也有不少是公家機關單位,但大多經通知後便即刻改善,若沒改善,無論是平行單位甚至從屬單位,一樣開罰不會顧忌。

林士明說,如果地主對土地遭惡意倒置廢棄物等提出爭議申覆,環保局會依據個案認定,如有監視器等釐清責任,不一定都需地主扛責。他呼籲,土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務必維護好土地環境,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