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職業工會要注意!這兩家「欠繳保費」 遭勞保局暫拒給付
編輯:廖梓翔 | 2024-07-27 09:20
(圖/報系資料照)
不少從事自由業者的民眾,為了享有勞保,都會選擇在民間的職業工會進行投保。但勞保局近期公布欠繳保費的職業工會名單,勞保局也提醒,如職業工會未依規定期限繳納費用,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會遭到暫拒給付的局面。
根據勞保局最新公告表示,截至2024年7月15日,「大臺中作物栽培職業工會」及「桃園市租賃小客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2家職業工會,其所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
目前勞保局除公布欠繳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外,也會依法將欠繳工會將移送行政執行,同時也會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強調,如工會之欠費係因保險費遭違法挪用,勞保局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勞保局呼籲,請上列欠費之工會所屬理、監事及會員,督促工會儘速繳費。
勞保局表示,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
但考量勞工權益,勞保局表示,如所屬工會因欠費而自身遭到暫拒給付,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
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
勞保局表示,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