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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考生不滿防疫規定怒譙「垃圾」 險遭拒考提告工作人員 求償百萬敗訴

托福考生因防疫規定提告工作人員,考試失常求償188萬敗訴。(示意圖/翻攝Pexels)

北市一名考生2022年報名托福英文檢定考試(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TOEFL),因不滿需接種兩劑疫苗規定,上網留下「垃圾防疫規定」、「歧視確診者」等不滿字眼,應試當天險遭工作人員拒考,試後心生不滿對其提告,更因成績不理想像工作人員求償188萬敗訴。

考生當時僅有打一劑疫苗,考試前一天詢問官方後得知考前快篩陰性仍可進場考試,認為規定模稜兩可,於google評論上的留下負評,考試當日被一對母子工作人員認出攔下,知會他一是保留Google評論原貌,但現場上網以備註方式道歉,二是若不照做,就取消應考資格。

考生決定發出道歉文,「對不起,我不應該不尊重托福考試的防疫規範,我也為在google評論上的措辭不當道歉」,卻於事後心生不滿,對母子提告強制罪。

法官審酌防疫規定是可受公評之事,美國教育基金會若認為考生留言不當,可提起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或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考生移除評論,交給司法機關調查、審認,廖女母子以是否保留應考資格要求考生道歉,不具正當性,依強制罪判2人各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各9萬元,上訴二審審理中。

考生成績出爐後差2分能上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主張《憲法》保障的不表意自由受侵犯,導致考試失常,向該對母子求償考試報名費、重考費、獎學金損失與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188萬。

法官認為考生僅接種1劑疫苗,且未提供其他醫院證明,工作人員雖有阻攔卻還是讓他進場考試,考試結果不理想影響原因眾多,難以斷定失常與該對母子有關,至於「不表意自由受侵犯」主張,根據雙方當時協商過程平和,且考生出於自由意願道歉等情形,法官認為考生自由並未受到侵犯,判廖女母子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