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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貓使壞3】按「聽話」程度排名 外送員被分組差別待遇

全台各道路、餐廳甚至是賣場皆可見到「熊貓」與「Uber Eats」兩大美食外送平台的身影,成了台灣街道上奇特的景象。(圖/報系資料庫)

雖然熊貓公司聲稱與外送員關係為「承攬制」,但外送員的自由接單、自由上下線的權力卻遭到熊貓公司剝削。本刊調查,熊貓公司會對拒絕訂單的外送員進行各種懲罰,除了發派遙遠訂單外,拒單還會遭到公司「扣分」,分數較低的外送員除了會排不到班,還可能接不到單,讓外送員們根本不敢貿然拒單。

本刊日前紀錄小恩「實測」犯下遲到、拒單的「懲處結果」,人在板橋的小恩先遲到30分鐘打卡,結果上線後第1單就被派去4公里外的土城取餐,再送到3公里外的永寧捷運站;小恩拒絕接單,當下立即遭系統強制下線,接下來就將近1個小時沒有任何派遣。

1名曾在熊貓公司系統部工作的阿明(化名)也指出,雖然公司聲稱已經取消評分制度,但他3個禮拜以前還是看到了外送員的「成績單」。所謂成績單,指的就是依據外送員拒單次數、頻率分為5個組別。

最聽話的第1組外送員相對第5組排班時間更自由,單量也多出許多。小恩說「第5組無法選班,派送的單量也很少,根本無法達到熊貓新制規定的單量,也就是說第5組根本拿不到每單60元的抽成費用。」

熊貓公司雖然宣稱沒有評分、扣分制度,但本刊還是獨家取得今年初熊貓公司內部對外送員的「評分表」。(圖/讀者提供)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組長林秋妙表示,根據去年10月對熊貓公司勞檢結果,發現熊貓公司與外送員之間為「雇傭關係」並非「承攬關係」,但熊貓公司與外送員所簽訂合約卻聲稱為承攬制,已明顯違反《勞基法》,勞動部對此已經開罰;而熊貓公司「片面更改抽成金額」、「處罰拒單外送員」一事,林秋妙則呼籲外送員檢具相關證明,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檢舉。

熊貓公司對於外送員指控「四大賤招」一事,王姓公關表示,目前公司已經取消評分制度,並改用獎勵的方式,也會給外送員選擇上線時間、拒單的權力。針對外送員質疑「新制」等同「減薪」,她則說,「熊貓公司將會觀察狀況並蒐集意見,二月份將新增獎金與特定時段加給等獎勵制度」。

而針對勞動部勞檢結果不符《勞基法》規定一事,王姓公關則強調,「目前與外送夥伴為承攬關係,我們持續配合主管機關並改善外送員的承攬準則,讓外送夥伴可以自由、彈性的賺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