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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糾紛引發血案!女子持雙刀砍傷男友及其父親 高院重判7年10月

女子砍傷男友與其父,判刑7年10月再上訴。(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灣高等法院近日駁回莊姓女子的上訴,因在與男友曹姓男子的情感糾紛中,持雙刀砍傷男友及其父親,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法院認定莊女犯後無悔意,依舊堅持推卸責任,重判以儆效尤。

事情發生於2023年10月20日晚間,莊女因不滿男友曹男提出分手,雙方約定在曹男家中談判,當晚9時許,莊女帶著預先購買的料理刀和菜刀,抵達曹男位於台中市的住處,談判不歡而散,雙方在客廳爆發激烈爭執。

莊女見曹男拒絕與其返回居所,更不滿曹男的父母出面阻止,並試圖報警處理,情緒失控的莊女從包內取出雙刀,首先砍向曹父的右後腦杓、眉部、胸部、肩膀及手部,曹母見狀,驚慌逃往主臥室,莊女則持刀追趕,

此時,曹男趕來奪刀,但莊女不顧一切,再次揮刀砍向曹男的後腦至頸部、雙肩。

曹父被砍得右頭皮、右前額、右前胸、右肩、右手食指及中指皆有撕裂傷,曹男則受後腦至左側頸部、左肩、右肩撕裂傷,幸好曹男奮力抵抗終奪下莊女的刀,並在員警及時趕抵現場將莊女逮捕,受傷的曹父與曹男被緊急送醫,才保住性命。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莊女在偵查過程中先認罪,但旋即翻供,企圖推卸責任,高院認為莊女毫無悔意,對其行為嚴厲譴責,最終,依《殺人未遂罪》2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5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