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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開心果遭判無期 瀋陽兄弟獄中遇真兇「提申訴被駁回」

「小三子」攜帶的照片背面寫有曹慶三大姊家的地址。(圖/翻攝自微博)

中國瀋陽的曹氏兄弟曹慶三、曹波三於1999年因被認定行竊盗窃338箱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結果兩人因此遭判無期徒刑。雖然兩兄弟自被捕後,多次供述貨品是通過宋姓男子介紹在沈陽「南二」市場從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以低於市場價購買的,並非盜竊,兄弟倆甚至在監獄中遇到「小三子」。但多年來提出上訴,還是被中國法院駁回。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初,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但警方一直未能找到其人。不久後,法院作出判決,兩人被判無期徒刑。

在曹氏兄弟服刑期間,大哥曹慶三在獄中遇到一名和記憶中「小三子」一模一樣的人,從其攜帶進監獄的照片背面還發現了自己當年寫給「小三子」去收尾款的地址。監獄曾就此事展開調查,訊問筆錄顯示,一名攜帶照片的犯人蔡姓男子承認自己是「小三子」,並供認盜竊行為。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記載,2001年,蔡姓男子因殺人未遂被判處死緩,2004年減為無期徒刑後又四次減刑,最終於2021年刑滿釋放。

後續曹氏兄弟自2000年入獄服刑後一直申訴,但屢被駁回。期間,兩人分別由無期徒刑轉為有期徒刑,於2017年前後相繼出獄。重獲自由後,他們繼續向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最高法指令遼寧省高院審查該案。

在聽證會上,關鍵證人蔡男否認自己是「小三子」,稱在獄中遭曹慶三威逼利誘才承認。蔡男稱自己被曹慶三打過,並給了些方便麵和豬頭肉,才同意「扛罪」。但辯護人認為蔡男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本身並非無膽識之人,怎可能簡單的威逼利誘就同意扛最,其辯解理由不能成立。

但另一證人宋男也表示不認識「小三子」,並否認介紹蔡某濤和曹慶三認識。後續最高法駁回申訴通知書中,法院認為原審認定曹氏兄弟盜竊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關於「小三子」的供述和辯解存在明顯矛盾,同時由於曹氏兄弟的說詞一直不斷變化,中間甚至有與其他證詞相互矛盾,最後申訴還是遭到駁回。

通知書還指出,蔡男承認自己是「小三子」的供述與其他證據也有矛盾,且蔡男後來否認盜竊行為。曹慶三辯稱「小三子」就是蔡某濤,並提供寫有地址的照片,但蔡男稱照片是受曹慶三指使在獄中寫的。

因此,法院認為蔡某濤在獄中的供述缺乏客觀性,不能採信。照片上的地址也不能證明蔡男實施盜竊。曹氏兄弟對此結果表示難以接受,考慮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