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收購273筆高灘地規畫河濱公園 逾9成為閒置狀態
記者:中國時報陳慰慈 | 2024-08-12 06:14
新北市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11年間收購273筆私有河川高灘地規畫闢建為河濱公園,但僅有11筆土地、占比6.16%興建停車場,尚有93.84%土地未活化。圖為高灘處於土城高灘地規畫的成功水門停車場。(圖/新北市高灘處提供/中國時報陳慰慈新北傳真)
都會區地狹人稠,河濱公園成了民眾就近休閒娛樂的最佳場所,但新北市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11年間收購273筆私有河川高灘地,規畫闢建為河濱公園,僅使用11筆土地、占比6.16%興建停車場,尚有93.84%土地未活化。對此,高灘處回應,收購高灘地需與公有地整併為完整區塊才利開發,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
為加速開闢河濱公園,提供民眾休憩使用,高灘處2013年起由新北市公共建設用地基金編列用地費預算,擇選位於境內特定範圍的河川高灘地區域內私有土地,辦理收購作業。
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2013至2023年10月共收購273筆可供開發的私有河川高灘地,面積約6萬6930坪,截至去年10月底,僅使用其中11筆土地,面積3000多坪、占收購面積6.16%興建停車場,尚未開發使用的河川高灘地262筆,面積約6萬500多坪、占收購面積93.84%,其中有65筆可開發為兒童遊戲場、2筆可開發為公園,要求高灘處在不妨礙原規畫用途,將相鄰的國有及市有土地併入使用考量下,擇選適合短期使用或可依原定用途先行使用的活化利用。
高灘處解釋,標買土地須達一定規模才能夠開放利用,且開放行為須符合當地需求及水利法規,每年都審視標買土地與既有公有土地整併情況,當土地達到一定規模,且與既有公共設施連結,即會規畫適合當地需求的利用方式。過去已推動停車場等利用方式,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
對於收購的河川高灘地,截至去年11月有53筆遭占用或種植農作物,高灘處僅針對其中2筆高灘地收使用補償金,其餘遭占用的高灘地,僅令占用人限期自行清理,占用人逾期未清理,也亦未雇工強制清除或收取使用補償金,審計處也要求高灘處改善。
高灘處回應,今年已針對疑遭占用土地逐一清查,因部分土地現場界址不明,陸續洽請地政事務所及測量廠商協助鑑界,完成後即清除地上物,目前已完成清除排占及收取使用補償金共51件;另2件標買時地上已有建物暫時無法清除者,均已陸續洽占用人收取占用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