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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樓29分鐘拿果汁…漸凍症翁缺氧淪植物人1年後過世 護理師要賠724萬
編輯:網編組 | 2024-08-12 18:08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1名陳姓護理師於2020年間照顧1名罹患漸凍症的朱姓老翁,趁著對方使用拍痰機時,離開房間29分鐘上樓拿取果汁,不料期間呼吸器管線突然脫落,導致朱翁缺氧命危,經急救成為植物人,住院1年後過世,氣得家屬對陳女提告求償1450萬元。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處陳女應賠償724萬餘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朱翁子女主張,陳女聲稱自己為具備ACLS、BLS執照之特別護理師,家人遂委任其為父親之特別看護,從事一對一照護工作,並告知於照護期間應不得擅自離開,復製作照護SOP張貼在房間,以供遵循,然而陳女卻於2020年4月間趁朱翁使用拍痰機時,離開房間29分鐘拿果汁,期間呼吸器管線脫落,導致朱翁缺氧,搶救後成為植物人,住院1年後過世。
陳女辯稱,自己當天按照家屬指示上樓拿灌食果汁,且朱翁平時會將電視聲音轉至相當音量,加上其所在8樓樓層與9樓相距1層樓,縱使她未將房門關上,從9樓亦難以聽見呼吸器警報,而她發現朱翁缺氧後,立即施予急救措施,但救護人員到場後詢問是否急救,家屬一度猶豫,因此遲延救護期間,不應把責任全推到她身上。
高雄高分院審酌,雖然陳女上樓是為了拿取灌食果汁,但她發現冰箱裡沒果汁後,未告知家屬拍痰機正在運作,無法在樓上久候,有相當過失;另一方面,由於朱翁長期間缺氧,已失去呼吸心跳,縱然急救成功,日後仍可能陷於長期昏迷或植物人之更痛苦情況,即便家屬有些許遲疑,仍為人之常情,不能因此認定有過失,最終判決陳女應賠償724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