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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批國家機器背後操作罷樑案 中選會嚴正駁斥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將於10月13日進行投票,需有效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且超過原選區人數之25%(7萬6979人),方可成立。(圖/黃鵬杰攝)

國民黨團17日召開「中選會無視行政倫理介入基隆罷免?揭開惡罷黑幕,正面迎戰國家機器!」記者會指出,中選會自罷免案連署文件查對過程中,用各種手段試圖放水,質疑國家機器從中干預,有違中立、公正原則。對此,中選會發出聲明指出,各地選委會依法是「選務一體」,辦理各項選務,依法受中選會監督。

中選會週五審議通過有關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提案,並公告將於10月13日期進行投票。國民黨形容此次的罷免案,猶如罷凌案,罷免團體隊對於謝國樑市長的侮辱、跟騷,與霸凌有何不同?藍營指出,這是一場對抗罷凌的行動,呼籲基隆鄉親們務必保護好好做事的人,投出「不同意罷免票」,杜絕霸凌。

對此,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由中選會、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為公職選罷法第6條所明定;至市縣選委會是中選會所屬機關,則為中選會組織法暨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準則所明定,且中選會與所屬各地選委會依法係「選務一體」,例如:公職選罷法第7條明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罷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中選會指出,市縣選委會辦理各項選務,依法受中選會之監督,亦為公職選罷法第7條所明定。另各項選務辦理期間,中選會暨所屬市縣選委會除依法令調兼各級政府職員外,市縣選委會依法於鄉鎮市區設辦理選務單位,即鄉鎮市區公所設置選務作業中心皆有其法定應辦事項。

如鄉鎮市區公所應負責選務人員招募、投開所場地洽借等各項選務,而該等選務之辦理,亦受中選會、市縣選委會之指揮、監督與監察,均為公職選罷法所定;基此,「選務一體」既為法律所定,則中選會暨所屬市縣選委會、所有選務人員均應依法律、法規命令與相關函釋辦理選務,並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法令規範,俾符法制自屬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