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畯珅「涉犯224罪」遭判刑28年 受害家長發聲:應判無期徒刑
編輯:李羿璇 | 2024-08-18 12:52
台北地院於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19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圖/方萬民攝)
北市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日前台北地方法院也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對此,部分受害家長發聲,感謝法官的努力,但認為毛畯珅應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得減刑或假釋。
據了解,毛畯珅在其母親經營的幼兒園擔任幼保員期間性侵多名年幼女童,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
監察院日前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
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受害家長對於判決結果並不滿意,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累積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最終卻只被判28年,並沒有無期徒刑,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以待,希望毛畯珅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應讓被告有減刑或假釋的機會。
此外,家長們也在聲明中提到,案件中知情未報的共犯至今未被追究,他們認為幼兒園內的教職員應該知情但卻隱瞞不報,這種行為等同於包庇和隱匿,應受到法律制裁。
家長們呼籲,希望在兒少案件中,能第一時間扣押相關證據,特別是行為人的手機與其他3C產品,以避免證據遭到破壞,並建議教職員入職前應提交良民證,若有案在身應即時註記,防止不肖之人進入幼兒教育場域,且教育部應重新檢視通報機制,確保教保服務人員若知情未報,將面臨應有的法律責任。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