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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女隱瞞嚴重病史…尪結婚1年得知真相「怒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曝

廣西一名女子曾確診卵巢囊腫,但結婚前未告知丈夫,結果對方氣得要求離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夫妻之間若有不孕的問題,應該一起面對和檢查,而非單純責怪其中一方。中國廣西有一名女子,確診卵巢囊腫,手術後沒再復發,隨後認識新對象,但沒有告知對方病史,直到結婚後男方發現,氣得提告要求離婚,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據《廣西高院》資訊,女子2017年確診卵巢囊腫,隨後在醫院進行手術,住院5天便出院,之後沒有復發或後遺症,2021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了現任丈夫,期間沒有告知對方曾患有卵巢囊腫的病史,同年12月31日,2人回老家辦理結婚手續,並進行婚前檢查,結果均顯示正常。

結婚之後,夫妻倆共同前往廣東工作,並在一起生活,到了2022年7月,女子因為身體不適,看了許多家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和治療,確診罹患成人型顆粒細胞瘤,治療必須切除子宮和兩側的卵巢、輸卵管、寬韌帶等。

丈夫認為女子婚前刻意隱瞞嚴重病史,該疾病會導致無法生育,給其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以及精神打擊,以妻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男子作為疾病患者的配偶,一時無法接受妻子患病的事實,就想起訴離婚,法院不應認定「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對於罹患重症的妻子,應該給予多些信任、關懷、體諒和包容,共同努力經營夫妻關系,故駁回離婚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