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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3董事反對、1棄權 2大可能變數曝光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新光金控董事長魏寶生於8月22日聯袂召開記者會,簽署雙方合意併購合約。(圖/黃威彬攝)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昨(22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對此,新光金控有3席反對、1席棄權,其中獨立董事許永明提出3項理由反對。

新光金23日凌晨發布重訊指出,新新併有3席董事反對、1席棄權,為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董事李增昌、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的小女兒吳欣儒,以及獨立董事許永明。

李增昌認為,本案時機與價格不對,僅以市價為換股依據,未考慮公司淨值。吳欣儒表示,本案是沒有誠意及誠信的合併案。許永明則說,本席從來不反對合併,然合併須以本公司之利益及股東權益為最大考量,否則恐有違董事對公司需負之忠實與注意義務。

許永明列出3大理由,第一,本公司所提與擬合併公司普通股股權換股比例似乎過低,僅位於獨立專家所提本公司每股普通股對擬合併公司普通股之換股比例合理區間的下緣,約當第33%分位數;再者,本公司近日股價相對於擬合併公司漲幅甚大,倘若以最近一日股價收盤價及所提換股比例計算,本公司每股普通股可換得之擬合併公司普通股的價值,將低於本公司最近一日之每股市價;更有甚者,獨立專家意見書所採控制權溢價比率,亦似乎偏低,綜上,目前所提換股比例,恐有過低之嫌。

第二,據報載,有另家大型金控公司將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公開收購本公司股份,依據市場過往經驗,此舉可能將對本公司股價產生正向影響。

第三,本公司在過去幾個月以來,似乎過於急促推進本合併案之進程,許永明建議,本公司應暫緩所提與擬合併公司之合併案,重新考慮換股比例,並審慎評估擬公開收購本公司股份之金控公司之提案,對本公司可能各方面的影響,以謀求本公司之利益及股東權益之最大化。

不過新新併接下來面臨2大變數,根據《中國時報》報導,金融圈推估中信金可能以「溢價」水準收購,小股東可能將股票賣給中信金;第二,金管會態度,如果金管會2周內核准中信金收購新光金,那中信金就要在50天內完成收購,台新金可能必須考慮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