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白骨扯出雲林殺人案外案 子殺母又遭共犯毆打致死
編輯:張羽緹 | 2020-02-07 19:19
雲林地檢署偵破一起冷血殺人案,母遭子毆打致死棄屍,兇手隔月被共犯凌虐致死。 (圖/翻攝自GOOGLE MAP)
2019年6月28日有民眾在雲林縣深坑橋南側堤防下方發現一具白骨,虎尾分局經獲報後調查為6月19日被通報失蹤的60歲張姓婦人,而7月28日晚間虎尾分局也獲報偵辦一名23歲郭姓男子,因代謝性衰竭死亡的查驗案件,郭男竟剛好是張婦的兒子,雲林地檢署察覺不單純,調查才發現這是一起子殺母、子又遭共犯所殺的案件,今天全案偵查終結,依法起訴嫌犯4人。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19年6月28日虎尾分局員警獲報到達發現白骨的現場後,發現該白骨附近均無身分證明文件,因此身分難以辨識,先以無名屍報請相驗,經檢察官與虎尾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研判,白骨所在地點人湮罕至,也未發現死者鞋子及交通工具,且白骨疑似有遭到火焚燒的痕跡,故排除失智走失或引火自焚情形。
警方調查轄區內失蹤人口時發現,6月19日凌晨有民眾報案其60歲的母親張婦失蹤,經比對白骨身上剩餘未燒盡之衣服一角,與失蹤通報資料失蹤者平時所穿著之衣服相同,立即通知失蹤者張婦之子女採集唾液檢體,與白骨之骨內組織比對DNA,確認白骨身分就是失蹤的張婦。
檢察官7月29日傳喚張婦女兒郭女,告知其母已成白骨,但郭女卻無明顯悲傷,引來警方懷疑。同時查出張婦之子郭男於7月29日凌晨因代謝性衰竭死亡,檢方驚覺案情不單純而併案偵查。
報導中提到,經檢察官清查死者張婦戶籍資料、調取路口監視錄影畫面、行車紀錄器、通聯紀錄、進行手機鑑識,突破犯嫌及證人之偽證謊言,終於一一查明犯罪事實全貌。張婦及郭女、郭男,同住於陳男設置神壇供信眾問事的租屋處,同居者還有陳男弟弟與其2人女友張女和許女。
還原事發經過,6月18日上午在租屋處,郭男出手毆打張婦,郭男胞姊郭女知情,竟未將母親送醫急救,導致張婦因肋骨骨折、窒息致呼吸衰竭死亡。張婦死亡後,郭男夥同陳姓兄弟3人,於當日下午1點多,由陳男駕駛自小客車,搭載陳男弟弟、郭男一同將張婦屍體運至虎尾鎮墾地里深坑橋南側堤防下方,郭男棄置張婦屍體並潑灑汽油引燃毀損。
隔月7月28日下午5點至晚間8點,陳姓兄弟2人因平時與郭男相處有嫌隙,於是毆打郭男致全身軀幹、肢體有多處嚴重挫傷,併有軀體、臀部、雙下肢大片挫傷造成肌肉組織間有「橫紋肌溶解症」,併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功能不全症與多處撕裂傷、挫傷。晚間8點多陳姓兄弟中的哥哥與郭女(郭男胞姊)一同將郭男送醫急救,但到院前便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宣告不治,轉送另一間醫院亦宣告急救無效,最終因代謝性衰竭死亡。
警方偵查後發現,郭女在胞弟毆打其母致死甚至棄屍時,知道實情卻未將母親送醫,更包庇其弟棄屍,以及明知郭男是死於陳姓兄弟毆打,卻以證人身分隱匿真相作偽證。
今天全案經檢方調查後偵結,郭女涉犯遺棄致死罪、偽證罪,郭女的3名子女由社會處安置,陳姓兄弟涉犯遺棄屍體罪、傷害致死罪等罪嫌,檢方依法提起公訴,而郭男因為已死亡,故涉嫌殺人部分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