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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遭收押!主臥暗櫃藏「678萬現鈔」 桃檢求重刑12年

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遭桃園地檢署收押到至今共47天。(圖/方萬民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任職內因「工五擴大案」收賄500萬元,遭桃園地檢署收押到至今共47日,桃檢偵查終結,並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檢方針對鄭文燦收受賄賂行為建請法官嚴厲求刑12年。

據了解,鄭文燦任職桃園市長時,華亞科學園區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因未被劃分進重劃區內,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案,主導人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共同集資500萬元,2017年9月間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

鄭文燦第1次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不服上訴此案被撤回桃園地院,第2次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第3次桃園地院認為有串證疑慮,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的手段予以擔保,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及通信,鄭文燦歷經3次羈押庭審理後7月11日遭裁定收押。

檢方表示,經訊問131人及搜索40處後,查扣到相關筆記本及電腦等證物,同時在鄭文燦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尋獲裝有678萬5000元現金的2個上鎖保冷袋,針對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將另行偵辦,檢方針對鄭文燦涉《貪汙罪》部分,建請法官量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