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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收5百萬賄款過程曝!白手套手勢搭唇語「5」 他一見笑回:哉啦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黃耀徵攝)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針對「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時涉嫌收賄5百萬元,桃園地檢署27日對鄭起訴,並求處12年徒刑,同時召開記者會,透露鄭文燦的犯罪事實和收賄過程。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方萬民攝)

起訴書內容顯示,2011年5月間,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和前台塑副總經理、發言人侯水文和擔任重劃會主委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退休後,由楊兆麟出資1000萬元、其餘兩人各出資500萬元共同成立「鴻展公司」。

鴻展公司在2016年透過說明會或拜訪土地所有人的方式,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9.12公頃土地約63.05%所有權人的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為了藉由「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獲利的抵費地,該處必須從「農業區」土地的使用分區變更成「產業專用區」用地,才能與隔鄰的華亞科技園區相連擴大開發,依公司內部評估,可取得的「抵費地」面積為1.78公頃,若開發完成後,可取得的預估利益約為24億2190萬元。

台塑前重臣楊兆麟。(圖/報系資料照)

廖俊松及其兒子於是尋求鄭文燦希望獲得對方支持,讓桃園市政府為申請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的主體,函報行政院取得個案變更核准辦理文件,除了東側的農業區9.12公頃的土地變更為產業專業用區之外,連同桃園市龜山區文樂路西側土地的農業區及宗教專用區(含桃園市龜山區第三公墓及樂善寺土地)約41.76公頃的土地,能在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之後,分兩區辦理市地重劃,其中9.12公頃的土地能以「自辦市地重劃」而非「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以取得抵費地獲得較高額利益。

楊兆麟等人當時還得知,某科技公司執行長曾口頭表示有意在該工業區設廠,似乎可以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某個方案結合,因此以符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由,推派廖俊松父子出面與鄭文燦聯繫,拜託鄭文燦協助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而後鄭文燦便開始一系列的秘密協助行動,而某科技公司2017年6月間,確定沒有設廠需求,侯水文、楊兆麟兩人先後在同年8月6日、8月22日找鄭文燦餐敘,並在席間表示,「給予幫助的話,我們不會失禮」等語。

鄭文燦便於9月7日當天,在市府召開「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會議,除了各個相關局處與會之外,也請廖俊松父子出席並且發表意見。檢方根據會議紀錄中發現,曾有公務員提醒,該件土地變更開發案能否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有所疑義,可能有違法可能,但鄭文燦仍直接裁示作成會議結論,「1.俟開發完成,另案辦理山坡地解編、2.爭取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3.於申請之計畫內容加註本件得以『市地重劃 』開發」等情,全盤依照廖俊松等人訴求。

為了能繼續完成後續的程序,楊兆麟便又指示廖俊松等人拿出500萬元向鄭文燦行賄,便於同年月13日由廖俊松致電給鄭文燦,雙方相約隔日於市長官邸見面。廖俊松父子晚間9點54分抵達官邸,並拿著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步入官邸內,3人在會客室簡短交談之後,廖俊松隨即就當著鄭文燦的面,將該手提袋放置在會客室的茶桌下,並以口型及手勢比劃「5」,向鄭文燦示意,已將500萬元放置桌下,鄭文燦當下見狀,也立即回覆「哉、哉、哉(知道台語)」,而鄭文燦也自此開始實踐諾言,出手協助此案的發展。

全案被披露後,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認為,鄭身受國家俸祿,本應清廉自持,但卻收受賄賂還護航、附和特定私人進行本件土地變更開發,與行賄者裡應外合,將職務行為裁量權限,全權交託依行賄者之所願,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有辱官咸,惡性甚重,建請法院量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