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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路牌辨識度低挨批 台東池上鄉長林建宏道歉允諾速修正

台東縣池上鄉長林建宏27日表示,鄉內藝術字體路牌會盡速撤下,換回合規定的路牌。(圖/報系資料庫)

台東縣池上鄉長林建宏27日表示,池上鄉特色書法路牌是為了融入在地特色而設,忽略了清楚辨識與易讀性,造成用路人辨認不便,非常抱歉,將盡速找經費更換。

林建宏回顧,2016年尼伯特颱風侵台時,池上鄉多處路牌受損,鄉公所在規畫重新製作時,結合書法藝術,力邀11名書法家揮毫題字,再交由廠商印製而成,便是如今看到的毛筆字體「書法路牌」。他說,當時的鄉公所理念是希望打造專屬池上鄉、獨一無二的字型,不是為了搞怪或標新立異,也已經以池上鄉之名,發文函釋主管機關,釐清相關規定,並遵照辦理。

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長蔡書彬27日表示,針對主路牌都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範,只有副牌可以稍作彈性處理,此案主路牌藝術字體已涉違規,可能造成辨識上錯誤,並不恰當,交通部將發文給主管機關要求更換。

蔡書彬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主路牌中文一律使用正楷或變體字且字體大小應予一致,縱向標寫者順序一律採由遠而近(由高而低),橫向標寫者一律採由左而右方式。他說,為使行車中的駕駛人易於辨識,筆劃寬度橫豎比可以採2比1,也就是橫寫可以較粗,而數字一律為阿拉伯數字,數字必須用等線體或變體字且字體大小應一致。

蔡書彬也說,其實若要試辦新型路標,還是有解套方法,但必須要提試辦計畫到交通部,核可並進行試辦完成後,試辦機關要再提出成效評估,如果試辦效果不好,則必須恢復原狀。他舉例,包含高雄市標線型圓環、新北市綠斑馬、台北市重機停車格等試辦計畫,都是由地方提報到交通部,奉核可後才試辦。

蔡書彬重申,若如此案未照規定設置主路牌,進一步導致事故發生,設置機關恐需負擔國家賠償責任,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