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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同居人伸狼爪 「按摩」猥褻雙胞胎姐妹花判10年
記者:陳孟萱 | 2020-02-08 09:16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一名歐姓現役軍人,猥褻同居女友的雙胞胎女兒,遭判刑10年。(圖/翻攝Pixabay)
花蓮一名任職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歐姓現役軍人,涉嫌對同居女友的雙胞胎女兒伸出狼爪,在花蓮市住處、旅館猥褻7次,姊妹花忍無可忍告知母親,整起事件才曝光,歐男辯稱是為了幫2姊妹「按摩」、蓋被子,不小心才觸碰到下體,不過由於2姊妹指證歷歷,加上同居女友的證詞,被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年。
判決書指出,歐男任職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2012年跟女友及其雙胞胎女兒,共同居住在花蓮市,2018年時,就讀國中的姊妹花改住校,放假才回家。不過歐男卻開始覬覦2姊妹,多次趁2人熟睡時,伸出狼爪猥褻,之後歐男甚至趁著一家出遊在旅館等處幫雙胞胎「按摩」、蓋被子。
2姊妹忍無可忍、不堪受辱,將此事告知母親,案情才爆發。宜蘭地院審理時,歐男辯稱2姊妹參加校園排球隊,擔心練球腰部酸痛,才會好心幫忙「按摩」、蓋被子,所以因此不小心才會觸碰到下體。
但法官檢視歐男手機對話紀錄,發現他曾傳訊給姊妹花喊「寶貝」等語,認為逾越一般長輩對孩子的關心,加上雙胞胎與女友指證歷歷,法官庭上痛批歐男為滿足自身慾望,不顧被害人未成年,嚴重影響身心與人格發展,依強制猥褻罪判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