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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王牌交易所」虛擬幣狠詐22億 北檢今追加起訴133人

「ACE王牌交易所」勾結詐團虛擬幣詐騙案,台北地檢署追加起訴133人。(圖/報系資料照)

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等人,明知虛擬貨幣MOCT幣(魔券幣)、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本質僅為以電腦程式產出之電子訊號,鑄造成本低廉,並無實際應用前景,竟自108年起,透過犯罪組織分工,以編寫內容不實之虛擬貨幣白皮書、經營王牌交易所、ProEx交易所,並將上開虛擬貨幣於交易所上架等方式,利用一般人對虛擬貨幣之原理、價值及交易方式欠缺充分認識及理解之情況,再藉由成立IMBA直銷團隊及各分會進行推銷、於網路媒體散布不實新聞、於交易所操縱幣價等手段,誆騙不特定民眾投資購買上開虛擬貨幣,以此方式詐得近新臺幣(下同)8億餘元(已報案被害人之受騙金額)。北檢今年4月偵結起訴32人,今(4日)再追加起訴133人。

經檢方清查,被告林耿宏等人組成上開犯罪組織詐銷各式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相關產品等之犯罪所得至少22億餘元,並指示下屬陸續將詐得之上開不法所得,以每次將數百萬元至一千萬元之現金,分批搬運、藏匿於雙北市各處,再輾轉挪為他用;另用1億餘元之不法所得購入宜蘭某精舍,供作洗錢據,再將犯罪所得4,300萬元交付王晨桓,其中2,600萬元作為王牌交易所增資款,另以1,700萬元作為法律事務所之投資款。

北檢查出,王晨桓明知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均無實際價值,發行之白皮書內所載團隊姓名亦均為虛構之英文名,仍於112年6月間,以「軍師」角色教導林耿宏等人修改白皮書內容,使修改後呈現之虛偽資訊,令白皮書使用者相信該專業團隊成員確實存在,且形式上符合白皮書之規定,並安排前開虛擬貨幣得以兌換實體商品或服務,及上架至DEEPCOIN、UNISWAP交易所,使之表面上具實體落地應用價值及交易平臺可供流通變現,以取信於他人。

另外,王晨桓明知林耿宏為前案之通緝犯,竟於112年6月間,與林若蕎等人共同基於藏匿通緝犯之犯意聯絡,由王將其名下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房屋出租與林若蕎,供林耿宏躲藏,以躲避檢警之查緝。全案今年4月偵結,北檢起訴32人,因事後陸續有被害人提告,今日再追加起訴1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