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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房貸還有額度「優先承作這三類」 13家行庫將公布受理窗口

金管會4日說明銀行承作房貸的優先原則。(圖/報系資料照)

13家銀行將優先儘速公布可否承受房貸的情況,與銀行公會建置平台揭露公開資訊,以及承做房貸窗口的聯絡方式,便於民眾申請使用。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4日表示,目前還無法確認該平台上架時間。

這13家銀行包括八大公股行庫為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兆豐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企銀;另有五家為目前承作房貸前五大民營銀行的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與玉山銀行。

金管會4日上午邀請央行、財政部、銀行公會與八大公股行庫、承做房貸前五大民營銀行共13家銀行代表,共同商議目前房貸承作情況,會中也作出多項結論,傍晚金管會召開臨時線上記者會說明接下來承做房貸的原則等範圍,希望銀行將資源放在無自用住宅的民眾購屋實際需求。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首先在銀行端,受理房貸申請案件以首購族、自住購屋者與先前受理申請房貸者;且在銀行公會部分,將會建置公開資訊平台揭露全部銀行在房貸是否還有額度可承做房貸的情況、聯絡窗口等資訊,保持暢通,給民眾了解,哪一家銀行還能不能承做房貸申請件,避免讓民眾到處詢問而資訊不清楚者。

也會請銀行業者評估申貸戶與承作資金的需求,以準備未來能夠承做房貸戶的額度與水位的需求。而涉及銀行法72-2條部分,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0%,基本上是國銀不動產放款的「天條」,且銀行內部多會設定更嚴格的預警值,多會設定在28%或28.5%。

林志吉表示,該條款貸款水位不會排擠到都更、危老等案件;有銀行業者也建議也應該不納入海外房貸與之共同計算額度與餘額範圍。

金管會3日公布以7月底的銀行業提供的數據來看,分母(存款總餘額加金融債券發售額)為55.85兆元,近3年銀行存款已增加將近11兆元,過去每月存款增加額度約3,000億元,採動態方式控管,沒有所謂滿水位、額度已滿的概念。

若要達到法定規範的30%,約還有上兆元的空間,但此額度還要計入土建融、商辦等,不是只有房貸,且會希望銀行將資源放在無自用住宅的民眾購屋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