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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微型電動車風雲再起!北市男子邊騎邊喝酒拒測 遭重罰4800元

醉酒騎電動車兜風被擋,48歲男子拒酒測遭重罰4800元,車輛當場被扣。(圖 / 翻攝畫面)

台北市南港區近日,發生一起讓人瞠目結舌的交通違規事件,48歲的謝姓男子在北市忠孝東路與永吉路口,竟在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同時喝酒,當地警方巡邏時赫然發現這一驚人畫面,隨即對其進行攔查,謝男在面對酒精測試要求時,選擇拒絕,最終被依法開罰4800元,並且其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被移置保管。

南港分局的員警晚間正在忠孝東路與永吉路口進行常規巡查,突然發現1名男子在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一手握把一手拿著酒瓶,顯然正在喝酒,警方立刻將其攔下,並要求其進行酒精測試,謝男不僅拒絕接受酒測,還對警方的要求表示不滿,警方在了解其情況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對謝男開出4800元的拒測罰單,並當場將其微型電動二輪車移置保管。

謝男在接受攔查後表示,只是剛洗完澡,想要出來兜風喝酒,沒想到卻遭遇這樣的檢查,這番話讓在場的警員哭笑不得,直呼其行為實在過於誇張,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的規定,謝男因拒絕接受酒測,被依法處以4800元的罰款,並且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被當場移置保管。

南港分局表示,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罰則相當嚴格,如果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在0.15以上至0.24以下,將處以1200元至2400元的罰款;若酒測值達0.25以上,或者因酒駕發生事故等,則會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後果相當嚴重。

南港分局警察呼籲市民,無論是駕駛何種交通工具,都應該遵守相關的道路交通法規,特別是禁止酒後駕駛,保障自身與他人的安全。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