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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修訂「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 新增「過氧乙酸」消毒使用範圍

衛生福利部近日宣布修訂「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示意圖/翻攝Pexels)

衛生福利部近日宣布修訂「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此次修訂主要集中在第五條,對食品清洗的消毒成分進行了詳細規範,修正內容包括了消毒用途的說明、可使用成分的限制、殘留濃度的標準、使用範圍的明確化,以及使用後的處理方式。

衛生福利部於昨(11日)發布修正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本次主要調整該標準第五條有關用於清洗食品之主要消毒成分條文內容,明確規定消毒用途、准用成分品項之限制、殘留濃度、使用範圍及使用後處理之方式。

此外,衛福部表示經參考國際及產業間之現況及相關安全性評估結果,本次同步增訂過氧乙酸成分,提供食品產業於清洗消毒食品更多元且安全性選擇,並新增使用範圍欄位,提供更為明確之管理原則。

衛福部指出,本案前於113年3月15日預告後,各界對於使用範圍之定義提出相關疑義,爰本次另外敘明有關使用範圍及管理範疇的定義,使管理規範更明確。

衛福部說明,本次修正內容除新增一項消毒成分外,其他皆為文字調整,並無改變現有管理原則,新增之消毒成分則可提供產業界更多元之選擇性,故不設定緩衝期,擬於發布日後實施,本實施時程於預告期間並未接獲其他意見,故照原案規劃,修正內容將於正式發布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