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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遇休假警盤查逃逸「拖行致傷」 無罪原因曝

方姓通緝犯駕車拖行警員致傷涉妨害公務,嘉院判決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嘉義市一名方姓通緝犯,1月間駕車準備離開,遭休假的黃姓員警衝上前「拉車門」欲盤查,方男立即加速逃逸,黃姓員警被拖行受傷倒臥路邊。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姓員警正值休假期間、警察制服遭外套遮蓋難以辨認身份,方男屬正當防衛,裁定無罪。

長榮派出所黃姓員警1月17日下午5時許於嘉義市興嘉公園旁,以車牌辨識出可疑車輛,當時方男正要倒車離開,黃警衝上前拉開車門盤查,方男卻加速逃逸,黃警遭車輛拖行,造成左額頂葉外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多處擦挫傷等嚴重傷勢,失去意識倒臥路邊;方男行為也因涉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遭檢方起訴。

方男否認犯行,強調事發當時員警並未出示證件、身穿便服、頭戴安全帽,突然衝上前將手伸進駕駛座,拉住他的衣服想將他拖下車,詢問員警「有什麼事」也未得回應,害怕是仇家尋仇才會加速逃逸。

法官認為,黃警對車輛駕駛身份僅是初步推測,當下並無急迫且必要情形,身穿遮蔽警察制服的便服外套,也騎乘私人機車,未表明警察身份就拉開車門抓人,查證手段激烈,難認定為依法執行職務,方男加速逃離之行為屬正當防衛,判決方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