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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酒駕累犯再遭重判!第7次酒後騎車被捕 法官判刑6個月

台中男子酒駕遭判刑7次不悔,面臨6個月監禁與罰金。( 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中年男子阿黑(化名),因為長期酒駕的習慣,近日在酒後騎車的過程中再度被警方查獲,成為第7次酒駕的累犯,法院最終對其做出有期徒刑6個月的判決,並科罰金3萬元。

根據判決書,阿黑的酒駕紀錄可追溯至多次,過去已經累積6次酒駕的前科,最近的一次是在2020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雖然在2021年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完成刑責,但阿黑似乎並未因此吸取教訓,仍然我行我素。

2024年7月,阿黑在檳榔攤喝幾瓶啤酒後,決定騎車載著1名友人回家,因為友人沒有戴安全帽,2人在路上被警方攔查,警員在檢查過程中聞到阿黑身上的濃烈酒味,於是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34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

法官在審理此案時強調,酒駕行為對自身及他人均構成極大的安全隱患,阿黑明知酒後駕駛的危險性,卻依然選擇忽視,這種輕率的行為讓法院對其懲處的決心更加堅定,儘管阿黑在庭上承認犯行,且態度尚可,但因為是累犯,法院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做出嚴厲的判決。

根據判決結果,阿黑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以3萬元的罰金,根據法律規定,阿黑若選擇將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則需支付18萬元的罰金;若選擇在監獄服刑,則有可能在30日內以勞役的方式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