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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醜聞!女職員勇敢發聲遭摸胸言語騷擾 交通部官員判賠25萬元  

交通部幹部遭判賠25萬元,女職員控訴遭遇恐嚇與肢體侵犯。(圖/翻攝畫面)

交通部公路總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的幹部陳男,因涉嫌對外部廠商駐點女職員進行性騷擾而被提告,女職員最終向嘉義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獲得判賠25萬元,並表示可能會上訴。

據判決書顯示,該名女職員自2021年4月入駐分局以來,至2023年5月期間,屢次遭遇陳男以肢體及言語進行騷擾,陳男不僅經常將其扛起來,甚至恐嚇要將人從五樓扔下,還時常用腳踢其屁股,當女職員穿著大學時期的衣服上班時,陳男則嘲諷她說「你下班要去夜店齁」,讓其感到十分不被尊重,更令人震驚的是,陳男以教學為名,多次觸碰女職員的胸部和腹部,這些行為讓其感到極度噁心,在工作中倍感壓力。

特別是在2022年12月的一次會議上,陳男更是藉機將女職員扛起,並碰觸胸部,讓女職員強烈要求放下來,卻遭到無視,在一次詢問是否要訂便當的過程中,陳男還趁機拉扯綁馬尾的頭髮,並聲稱「我就喜歡妳這種的」,這些行為使女職員感到恐懼,影響到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甚至導致失眠,時常想逃避陳男的存在。

陳男在法庭上否認指控,聲稱自己只是偶然碰觸,並表示這些行為只是出於玩笑,並非故意,法官認為從雙方的訊息交流中可見,女職員一再表達對陳男行為的不滿,雖然陳男有回覆道歉,但仍未能消除其行為對女方造成的傷害,經過審理,法官考慮到女職員長期受到性騷擾的情況及其心理影響,最終判決陳男賠償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