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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並非法定假日 颱風天出勤相關法規全整理

(圖/翻攝自中央氣象署)

隨著山陀兒颱風來勢洶洶,今日已經可以感覺到氣候有明顯變化,而在台東蘭嶼率先公布停班停課一事後,不少人也開始關心起是否會放颱風假。《CTWANT》就整理颱風天出勤相關法規內容,方便民眾理解。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當颱風暴風半徑預計在4小時內經過某地區,且平均風力達七級以上或陣風達十級以上時,該地區可以停止辦公及上課。但實務上,各縣市首長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宣布停班停課,不一定會嚴格遵守上述標準。

而對於「公司所在地」和「住家所在地」颱風假不同調的情況,先前勞動部就曾明確表示,只要勞工從居住地到工作地點的路途中,有任何一個地方宣布停班,勞工就可以合法選擇不出勤。雇主不得扣發工資,也不能將其視為曠工或強迫使用其他假別。

除此之外要強調的是,颱風假並非法定假日,因此即使雇主要求出勤,員工也不能要求補休,但雇主要求員工在颱風天出勤的同時,必須確保勞工的出勤安全。

在颱風天的薪資計算方面,若當日為工作日,雇主應正常給薪,並建議發放加班費或額外津貼。如果是休息日出勤,則需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加班費。以時薪150元、出勤8小時為例,可獲得1900元的加班費。

除此之外,雇主也不得要求員工以特休抵銷颱風假。勞動部明確規定,颱風假不可以其他形式或假別替代。此外,《勞基法》也保障勞工有權自由安排特別休假日期,雇主不得任意干預。

而對於居家工作者,如果颱風並未影響其工作,則應按原約定履行勞務並獲得工資。但如果因颱風影響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也不得予以不利處分。若因員工因颱風停課關係需要照顧小孩,員工可申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但同時也可不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