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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面臨7年以上重罪 撞死所長女毒蟲不發一語移送醫院驗尿 

女毒蟲陳嘉瑩9月30日深夜衝撞害死清水所長劉宗鑫,1日中午11時許被送新北地檢署。(圖/陳柔瑜攝)

新北市30歲陳嘉瑩9月30日深夜在地檢署外違停,清水所所長劉宗鑫上前盤查,陳女竟加速衝撞並拖行劉員,最終導致劉員身亡,陳女則於稍早被移送地檢署,全案依妨害公務致死罪偵辦。

30日深夜11時許,陳女因不明原因將車輛違停地檢署附近,劉員巡邏時發現後上前盤查,驚覺陳女駕駛車輛為權利車,要求陳女下車受檢,陳女心虛之下竟加速衝撞。

劉員當時抓著陳女的方向盤,陳女竟重踩油門試圖逃逸,劉員被拖行超過500公尺,並惡意撞上捷運工地護欄,劉員頭部遭受重創、身受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陳女則在犯案後逃逸,並於1日凌晨在土城友人家落網。

陳女供稱自己因身藏毒品而心虛逃逸,稍早先被移送至醫院驗尿,後則將被送往新北地檢署,將依《刑法》135條妨害公務致死罪嫌偵辦,可處罰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