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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漁工辯稱「幻聽發作」持刀殺死印尼同事 法院判刑6年6月

越南漁工印度洋公海持刀殺人,法官判刑6年6月。(圖/翻攝畫面)

高雄籍遠洋漁船「豐國616號」2023年4月28日,正在南非開普敦東南方的公海作業時,越南籍陳姓漁工因幻聽覺精神障礙,懷疑船長和其他船員密謀要殺自己,於是持刀殺死印尼籍同事,最終法官考量陳男的精神狀況,依《殺人罪》判處他6年6個月徒刑。

這艘「豐國616號」遠洋漁船載有25名漁工,其中包括18名越南籍和7名印尼籍船員,船上無台灣人,陳姓漁工當時疑似因精神障礙發作,聽到虛幻的聲音,懷疑越南籍船長聯手其他船員要殺自己,為了「自保」趁33歲的印尼籍J姓同事,在冷凍區整理漁貨時,持漁刀將對方殺害,陳男在犯案後將1把兇刀丟入海中,另1把則交給船長。

船長發現情況後,迅速將陳男反鎖在船艙儲藏室,並立即駛往模里西斯尋求援助,同時聯繫船東報警,刑事局接獲通知後,指派駐南非的高姓聯絡官前往模里西斯進行初步採證,鞏固證據,最終,該船於2023年6月14日返抵高雄,台灣專案小組隨即上船將陳男拘捕。

此案因為牽涉不同國籍的當事人,被認為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陳姓漁工坦承犯行,聲稱因為工作期間長期受到幻聽困擾,誤以為船長和同事密謀對其不利,才會先下手為強,經專業醫師鑑定,陳男在犯案時確實患有精神障礙,法庭因此依《殺人罪》量刑並減刑,最終判處6年6個月的徒刑。

此外,法院裁定陳男在入獄前需接受1年監護,並於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此判決目前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