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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鄉公所祕書涉貪 夥同胞弟一起遭起訴

南投縣信義鄉胡姓男子擔任信義鄉公所祕書,涉利用職務之便夥同胞弟不法獲利285萬餘元。檢方1日向法院提起公訴。(圖/報系資料照片)

南投縣信義鄉胡姓男子與胞弟共同經營某土木包工業公司,卻涉嫌自2018年起擔任信義鄉公所祕書職務之便,夥同胞弟承攬、競標公所採購案,5年多標得278件、金額逾3170萬元,不法獲利達285萬元。中檢1日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業務圖利罪,將在押2人起訴,考量兩人繳回285萬餘元且態度佳,建請從輕量刑。

起訴書指出,胡姓祕書2015年7月起出資與胞弟共同經營某土木包工業公司,胡負責帳務與稅務,胞弟負責投標與施作,並找到1位姻親擔任公司名義負責人。然而,胡在2018年12月起擔任信義鄉公所祕書,就公共工程採購有審核、決行職權,卻未依規迴避,甚至涉嫌與胞弟合謀,以兄弟倆經營之土木包工業公司投標。

調查發現,胡涉嫌利用祕書職權在採購流程核章,以鄉長甲章授權准許請款,兩人以土木包工業名義取得道路、排水改善工程等標案,自2019年1月至今年2月止共承攬、得標信義鄉公所發包採購案共278件,標案金額共計3170萬5636元,從中獲利不法所得達285萬3507元。

胡男擔任祕書一陣子,曾和胞弟討論利益衝突迴避問題,並請胞弟趕快找人接手,因遲遲找不到人只好繼續處理公司文書、帳務。胡胞弟也坦承,哥哥當祕書後曾告知利益衝突迴避問題,也叫他不要再投標、承攬信義鄉公所工程,但自己認為公司用姻親名義應該沒有關係。

檢方1日將在押2人起訴,考量2人偵查中繳回285萬餘元,犯罪不法所得在5萬元以下,且犯後態度良好,建請從輕量刑。信義鄉公所則表示,尊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