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邊漂流木別撿!小心恐觸法 最高判刑7年罰2千萬
記者:中國時報陳慰慈 | 2024-10-06 06:17
新北市農業局提醒民眾勿擅自撿拾漂流木,違者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圖/新北市農業局提供/中國時報陳慰慈新北傳真)
颱風過後,海岸漂流木堆積,不少民眾會趁機撿拾,新北市農業局提醒,受「山陀兒」颱風影響,氣象署3日對新北發布超豪大雨警報,市府8月26日公告的「市民得自由徒手撿拾開放區域之小尺寸漂流木」隨即失效,請民眾勿擅自撿拾漂流木,違者經舉報將依《森林法》及刑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7年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
農業局表示,山陀兒颱風過境帶來豐沛雨量,海岸也陸續出現漂流木堆積情形,常有民眾趁颱風假時進入海岸撿拾漂流木,依照《森林法》規定,漂流木是屬於國有財產,民眾在政府機關正式公告開放後,才能於指定的時間內「自由撿拾清理」。
農業局說明,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清理」的漂流木主要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的木材為原則,平時在海邊的漂流木,民眾仍不得隨意撿拾。後續將視災害清理回復狀況,另案重新公告漂流木自由撿拾時間。
農業局提醒,撿拾漂流木恐觸犯《森林法》第50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還併科600萬元以下罰金;若於保安林或結夥2人以上等,即觸犯《森林法》第52條,可求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竊木用的重機械和車輛列為犯案工具將予沒收,請民眾務必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而北海岸的苗圃、茭白筍也因颱風受損,預估農損面積約6.51公頃及農田流失埋沒1.84公頃,公所持續查報中。另因杜鵑長期浸泡水中,且清除淤泥後仍需觀察至少1周,才能確認存活情形與估算損失,後續農業局將協助向中央提報農損,並將提供生產機具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