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這款法官!上班時間屢次蹺班上酒家找妹、受招待 被判免職
編輯:甘仲豪 | 2020-02-13 21:24
法官愛嫖妓,職務法庭批:賣淫者被抓怎麼想?(圖/Pixabay)
法官平時審理通姦罪,也審查因從事性交易被處罰鍰的救濟案件,但若由酷愛應召尋歡、屢屢通姦的法官來審理,賣淫者會怎麼想?前台中高分院法官朱樑,從2014年底至2017年5月,2年半買春16次,且半數是在上班時間,同院法官曾謀貴則私下與案件當事人見面飲宴並接受餽贈,2人都被彈劾。
朱梁被查出在2014年12月到2017年5月間,竟16次嫖妓,其中至少有8次是翹班去尋歡。另外一名法官曾謀貴,因與案件當事人私下會面,還收受虱目魚湯等禮物,推說「妻子愛喝的」。2人均被監察院彈劾後,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13日判決將朱梁免除法官職務,將曾謀貴撤職,停止任用1年。
司法官學院16期的朱樑和13期的曾謀貴,一直是台中高分院的頭痛人物,更被政風單位列為「正己專案」黑名單。曾謀貴曾經與檢察官到有女陪侍的酒家接受招待,遭公懲會記過懲處,他與朱樑都被改調民事庭法官,但狀況仍不斷發生。曾謀貴還因擔任某案件的陪席法官,卻在辯論終結宣判前,與一方當事人不當接觸,他得知被政風人員盯上後,3年前已辦理退休。
職務法庭以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等理由,判決朱樑免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曾謀貴撤職、停止任用1年,但是朱樑早已停職,該如何轉任法官職務?台中高分院指出,由司法院處理,至於早已退休的曾謀貴,又該如何撤職?台中高分院表示,這部份也是由司法院處置,台中高分院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