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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鄭州廠4員工遭查 國台辦證實:涉嫌非公受賄、挪用資金罪

大陸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圖/翻攝自中新社)

4名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富士康台籍幹部自今年1月起,陸續遭中國大陸鄭州公安以「非公收賄」罪名帶走,至今已逾9個月無法返台。對此,大陸國台辦昨晚(11日)最新證實,相關4名台幹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有記者像大陸國台辦提問:「根據台灣媒體報道,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籍幹部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非公收賄」罪進行調查,至今無法返台。請問是否了解有關情況?朱鳳蓮作上述回應。」

對此,大陸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回答有關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籍幹部的問題時表示,據了解,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據悉,陸委會10日曾向路透社表示,富士康在鄭州有1家組裝蘋果公司iPhone手機的工廠,而工廠內有4名僱員已在鄭州被拘留,這4名員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陸委會表示,這與台灣的「背信罪」類似。